在X公司诉印度联盟案中,卡纳塔克邦高等法院最近驳回了Twitter公司提起的书面请愿书,该请愿书反对印度政府根据2000年《信息技术法》第69A条向社交媒体公司发布的某些封锁命令。在这样做的过程中,法院认为,尽管Twitter是一个非公民实体,但它可以依靠印度宪法第14条(平等权),在此基础上,它具有提交令状的所在地立场。重要的是,法院支持政府根据《信息技术法案》第69A条封锁整个推特账户的权力,而不仅仅是特定的推文,并裁定法律不要求沟通封锁的原因,尽管这更可取。
Twitter提交了一份书面请愿书,反对某些命令,这些命令要求它暂停一些账户,也要求阻止命令针对特定的推特,而不是全面的账户暂停。法院提出了八个问题,即:
(i)外国实体是否具有援引令状管辖权的所在地;
(ii)是否可以根据《信息技术法案》第69A条封锁用户的整个Twitter账户;
未通报封锁令理由的影响;
没有与令人反感的内容有关的明显理由的封锁令的有效性;
(v)对用户的通知是否具有强制性及其对封锁订单的影响;
阻止命令违反了相称原则;和
(vii) Twitter的行为和示范费用的责任。
法院裁定,尽管Twitter是一个非公民实体,但它可以依靠印度宪法第14条(平等权),并具有提交令状的所在地立场。然而,Twitter不能根据第19(1)(a)条(言论自由权)要求保护,因为它不是公民,也不能根据第21条(生命权)要求保护,因为它不是自然人。此外,在没有任何授权法律条文支持的情况下,它不能支持其帐户持有人的事业。
有效的威慑
法院支持政府根据《信息技术法案》第69A条封锁整个账户的权力,法院认为,与针对推特的禁令相比,这是一种更有效的威慑。在它看来,这种极端的措施是必要的,以阻止用户重复和高度反感的帖子。法院指出,第69A条包括“出于书面记录的理由”的表述,但没有要求必须传达理由。因此,提交理由是由当局自行决定的。
法院在审查了这些命令后发现,它们是口头命令,命令和指定的理由之间存在很强的联系。此外,这些原因也在委员会会议上与Twitter进行了讨论。此外,决定某些内容是否令人反感是行政人员的职权范围,而书面法庭不能对法定人员的决定提出反对意见。
2009年《信息技术(阻止公众获取信息的程序和保障措施)规则》第8(1)条要求向账户用户“或”向中介机构发出通知,从而使政府有权选择其中之一或两者兼而有之。在这起案件中,法院认为,由于推文本质上是煽动性的,向账户持有人发出通知只会提醒他们。
法院认为,Twitter作为一个外国法律实体,不能主张相称性原则,而相称性原则通常用于保护言论和隐私权的基本权利。法院也没有考虑Twitter的要求,即建立广泛的指导方针来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因为在这方面已经有足够的制衡。
最重要的是,法院认为Twitter故意拖延遵守第69A条,尽管得到了警告,并未能提供合理的解释,延迟接近法院。考虑到其有罪的行为,法院认为根据《宪法》第226条和第227条不能给予救济。此外,Twitter在一年多的时间里故意不遵守这些命令,并在提交请愿书之前突然遵守这些命令,这反映了Twitter有意参与投机性诉讼,为此法院对Twitter处以500万卢比(500万卢比)的惩罚性罚款。
毕业舞会需要采取行动
这一判决表明,社交媒体中介机构在遵守政府的封锁命令方面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如果社交媒体中介机构希望享受《信息技术法》第79(1)条的保护(中介机构因第三方内容而违法的豁免),并且不面临刑事诉讼(包括最高7年的监禁和罚款),他们必须遵守政府的封锁命令或立即对他们采取法律行动。在遵守封锁令或与法院接洽方面的任何拖延都可能被视为企图进行投机性诉讼,这可能招致惩罚性费用。
社交媒体中介机构必须定期监督和修改其政策、社区指导方针和使用条款,以便他们有不受约束的权利阻止或删除煽动性内容、仇恨言论、假新闻和其他被视为令人反感的内容。此外,他们也应该有权暂停屡犯者的账户。
N Raja Sujith & Neerav Merchant是合伙人,Majmudar & Partners。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刊立场。








